海南垦区建房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指南(新版)

房产 每日财经网

想要在海南垦区建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呢?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8月12日,《海南省垦区建房管理办法》(下面简称《办法》)出台,对申报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明文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申报条件

《办法》第十三条指出,户籍在垦区范围内的职工、居民,或户籍不在垦区,但在垦区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的垦区职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购买垦区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或个人新建、扩建、改建、重建自住住房,其中个人新建住房仅限于并场队、难侨队的职工和居民。

(一)因无住宅或现有住宅面积低于各市县划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实施城乡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

(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四)原有住宅需要拆除重建的。

第十四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垦区职工、居民个人新建住房或购买垦区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一)垦区职工在垦区已有一套自有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所在市县划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

(二)垦区居民在海南省境内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除外)的;

(三)垦区职工、居民将垦区内自有住房进行出租、转让的;

(四)不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的。

所需材料

《办法》第十五条要求符合条件的垦区职工、居民个人申请建设住房的,应向其所在垦区二级企业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住宅建设申请表》;

(二)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宗地坐标资料,载明建房选址和用地面积四至图,其中用地四至须明确清晰,申请新建住房的用地区域须位于场部以外相对集中的生产队居民点范围;

(四)建筑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住房楼层、结构和户型面积。

第十六条规定,垦区二级企业接到垦区职工、居民个人建房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住宅建设申请表》上作出初审意见,经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初审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建设地块是否符合垦区产业规划。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垦区职工、居民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农场居复核。农场居在接到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作出复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在农场场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乡镇(区)政府。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综上就是海南垦区建房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最新规定,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资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或采购等决策建议(豆花)。

平台的推出旨在通過抵押和借貸流動性頭寸來加強流動性提供者的實力。 香港--(美國商業資訊)-- LAVA,作為一個去中心化的借貸市場平台,今天宣布其正式啟動,目的是增強流動性提供者的能力並加深市場的廣度。得到了主題投資領域領先公司Re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