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5日,驾驶员何先生驾驶的车辆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与三者余先生驾驶的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标的车辆负全责,伤者骨折住院治疗,要求标的方一次性垫付10万元。
「案例分析」
案件前期标的方与三者方均不愿意承担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强制险内垫付18000元。但伤者方再次提出可能会进行手术,要求再次垫付10万元。与双方解释说明,强制险内已全部垫付,无法再次处理。三者方家属态度坚决,要求车主或保险公司预付10万元。
保险公司接客户要求后,就医疗费垫付问题积极协助标的与三者调解,最终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伤者所提出的一次性垫付理赔款10万元无法实现,保险公司对截止目前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预赔,后续产生的治疗费提供清单后可再次进行预赔。
「保险提示」
在交通事故中,若遇到双方有矛盾或三者方过度要求时,车主可向保险公司提出协助申请。保险公司会第一时间配合车主处理,切实维护车主权益。
推荐阅读
✽本文资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或采购等决策建议(M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