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王女士2021年4月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一年。2021年10月,王女士因检查发现肾功能不全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8000余元。出院后,王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王女士在2016—2018年期间有多次糖尿病就诊记录。糖尿病系保单健康告知范畴内疾病,如有该病史,则健康状况不符合投保条件。保险公司拟因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给予解约拒付处理。但王女士否认自己有糖尿病史,表示该就诊记录是其母亲借用医保卡购药时产生。
平安养老险浙江分公司温馨提示:
外借医保卡,使用医保统筹账户报销医疗费的行为,存在骗取医保基金嫌疑。即便仅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如留下慢性疾病的相关诊疗记录,也会导致保险公司审核时认为被保险人健康状况不佳,最终影响保险产品的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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