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民防疫抗疫取得出色成效之后,各地复工复产也开始有序进行。不过对小微企业而言,疫情的影响要更加的大。为支援小微企业疫后复苏,各省市相继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2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保经营、渡难关,现提出以下扶持措施:
一、支持对象
全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总额不下降。疫情期间,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到期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要及时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期限不低于3个月。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
(二)省属金融机构(省农信社、晋商银行)将2020年2月和3月对中小微企业的存量贷款利息超出成本以上部分返还给贷款企业。鼓励省内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依据各自情况采取让利措施。
(三)2020年,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1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娱乐和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20%。
(四)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属地政府也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
(五)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再次下调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统一按现行税额标准的90%调整。
(六)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七)对参保的全省中小微企业2020年1—3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全部实行缓缴,缓缴期限为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八)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年度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九)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和大型国有企业清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力度,严防形成新的拖欠。
(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域内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了解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后的困难,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事实上,小微企业具有地域分布广、就业人数多、经营负担重、经营能力不足、缺乏外部资源等特点,在特殊时期下,其实现复苏也要更加的困难。而且,微企业主普遍对政府扶持政策、复工复产要求不了解,对行业前景缺乏信心,缺乏疫情下经营转型经验,仍然进退两难。
所以,平安普惠发挥服务下沉的优势,思小微企业之所想,解小微企业之所难,值此复工复产高峰期,通过“维C行动”平台推出了这份“攻略”。指南汇集31个省市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的扶持政策,涵盖六大行业小微企业复工须知,经营管理经验分享及行业趋势判断,堪称小微复工及恢复经验的百宝箱。
在特殊时期,平安普惠坚持做小微身边的普惠信贷,将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扶持政策的作用充分发挥,接下来也将继续为小微企业的疫后重建,带来更多的支持与帮助,为更多小微企业走出阴影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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