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模式也在不断改变。消费形态和场景加速变革的当下,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去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金融机构行为规范、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金融消费争议解决、监督与管理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这是继2013年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和2016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后,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再度升级。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1月8日,银保监会下发了《有关银行保险机构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设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出台以来,许多银行保险机构纷纷加大加强了自身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风险提示、投诉治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夯实基础、落实责任,涌现出了一批典范机构。
维护金融消费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在今年3·15来临前,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重庆法制报和上游新闻“4报1端”联合发起了寻找“2019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机构”活动。经过近一个月的寻找和筛选比较,包括平安普惠在内的12家机构被“4报1端”联合授予“2019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机构”荣誉称号。
作为平安集团联营公司旗下专注于为小微人群提供借款咨询服务的普惠信贷服务机构,深耕个人信贷领域15年的平安普惠,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肩负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助推经济民生发展的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借助平安强大科技平台,实现全员远程线上办公,为客户提供零接触、全程线上办理借款服务。日前,公司积极落地总部“维C行动”防范金融风险计划,发挥防范风险意识精神,践行行业责任担当,提升前线咨询顾问金融素养,以前为轮、后为舵,全面开展防金融风险知识普及。分公司党委率先垂范,各直属党支部还相继推出党员“防范金融风险知识普及”微视频,以平安普惠社区“硬核”宝典内容及重庆地方政策为导向,帮助公众擦亮慧眼,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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